進算法相關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著力提升安全風險能力
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出臺《規定》,旨在規范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活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互聯網信息服務健康發展。
為什么要出臺關于算法推薦的專項法規?相關發布指出:算法應用日益普及深化,在給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注入新動能的同時,算法歧視、“大數據殺熟”、誘導沉迷等算法不合理應用導致的問題也深刻影響著正常的傳播秩序、市場秩序和社會秩序,給意識形態安全、社會公平公正和網民合法權益帶來挑戰,迫切需要對算法推薦服務建章立制、加強規范,著力提升防范化解算法推薦安全風險的能力,促進算法相關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2021年7月6日,《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正式出臺,并于2022年1月1日起實施,這是國內首部涵蓋了個人數據、公共數據、數據要素市場等數據安全領域的地方立法。其中對于算法歧視、“大數據殺熟”、誘導沉迷等算法不合理應用行為的法律界定與懲戒設定都起到了先行先試的作用。
有分析認為,中國的數字經濟立法已經走到“無人區”,面對許多我國獨有的問題,需要更進一步探索。而深圳作為中國數字經濟發展的高地,匯聚了超過300家大數據企業,形成了較為完善的大數據產業鏈,但也面臨著數據交易機制不完善、企業間數據不正當競爭、數據不合理應用等方面的諸多挑戰,正是這種現實需求推動了深圳的立法先行。
從地方立法先行先試,到國家層面專項立法,可以感受到,面對已經到來的數字經濟新時代,一系列的專項立法日趨完善,有兩個指向非常明確:一方面是打破壟斷和壁壘,推動數據要素公平公正地活躍流動;一方面是限制和整肅違規和侵權,推動數字經濟步入健康發展的軌道。(孫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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