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對一客戶采取限制開倉監管措施
2023-05-31 23:04:49 來源:期貨日報網
(資料圖片)
本報訊 上期所昨日公告稱,劉姓客戶5月31日在石油瀝青期貨2310合約上自成交第3次達到交易所處理標準。其交易行為違反《上海期貨交易所異常交易行為管理辦法》第12條之規定,上期所決定對該客戶采取限制其在石油瀝青期貨品種上開倉1個月的監管措施。(鮑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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